古代人参从自用、小范围流通到全国流通,有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参的交易方法也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着。
随着人参功效被人们认识,人参价值普遍被人们接受,有的人自用有余后,便进行交易。但大部分采参人就是为了交易,尤其清中期以后更是如此。他们先是小范围流通,大多在家等人来交换。经过一段时间市场培育,然后才是聚集到大家都喜欢去的地方进行交易。交易的人多了,便在一个大家都认可的地方相聚,这便形成了市场。有了市场,交易的一些规矩便形成了。
古时卖参不叫卖参,卖参和卖身谐音,卖身是妓女,所以人参交易叫走货。
真正形成人参大市场的是明代。那时人参市场不叫市场,叫马市。1575年,居住在抚顺东南的建州女真首领王杲被俘后被押送到北京处死。为了打压与他相互呼应并且同是出生在浑江边的另一个建州女真首领王兀堂,明朝在辽东修宽甸等六堡,强力压缩建州女真的活动区域二百里。居住在浑江流域的建州女真首领王堂找到辽东巡抚张学颜谈判,以抗争明朝廷修六堡。他指出:“今既修堡,塞人来道,我众不得入围猎,又不敢进一抢,日食将焉用之?”最后,王兀堂不得不委曲求全,率建州女真诸部酋长环跪张学颜的马前,提出开设马市的请求。他愿以儿子为质,提请允许建州女真与汉人交易米、布匹人参等产品。明廷怕激发更大矛盾,批准在清河、宽奠(今宽甸)开设马市,建州女真人以人参、马匹等换取米、布和各种生活用品,并偷买铁器,暗中打造兵器。
建州女真人通过交易人参换取生产生活资料。明朝为抑制建州女真的发展,于1603年故意下令取缔马市,使建州女真的大量人参无处可卖,烂掉十万斤,激起了建州女真人的强烈不满,这也给明王朝灭亡埋下了祸根。
清末民初,辽宁营口接近人参产区,水陆交通便利,东北长白山及朝鲜、俄罗斯海参崴的野山参均在此交易,全国各地采购人参的客户每年一次汇集到营口。这时,人参交易便形成了自己的一些独特的方法。
(一)袖里议价,互不点破
买卖双方并不直接见面,而是由一个中间人从中掌盘,掌盘的人将卖参人的参一份份摆在柜台上,买参的人不能挑单支头,看中哪人的参,便和掌盘人“对口”。两人宽大的袖口对在一起,在袖里暗中以手指做各种规定的手势进行议价。如对方握住你四个手指为4,握五个手指为5,这叫“伸手定乾坤”,旁边的人不知两人讨价还价的详情。两人议价不成,也不做声,不伤和气,不给其他买主提供任何信息,留下什么口舌。一经双方议定价格,便由掌盘人大声宣布买卖双方成交价,一经宣布,双方都不得反悔。
袖里议价,不但要有技巧,善于要价或砍价,更重要的靠买方眼力什么货什么价,什么年头什么行情,低了买不到,高了吃了亏,下手晚了没货,下手早了行情不准,这都要靠买方掌握的行情信息而定。
(二)货银两清,概不退还
人参交易和当今交易古董玉石一样,交易完便不可反悔退还。因为人参易损,易调包换货,无人证明是否为原货。再则退货不但造成纠纷,也会误了交易期,造成人参霉烂变质。俗语说,“七两为参,八两为宝”,其中大山货大都被知名的大药堂购走了,如果出现反悔,都是大官司,所以货走银清,两不相欠。
(三)一年一集,相约汇聚
人参交易时间和人参采集时间相同,大约在每年的七月到十月。集市的好处是买卖双方直接见面,少了中间环节。一般来说,采参人到集市上去卖都能卖得高价。也有许多采参人因量少便让他人代卖,或被一些中间商以低价买去,再到集市转手卖出,从中赚取利润。
卖参人去集市交易的途中,一般不露货,不让外人知道自己是卖参的,不说自己有多少、有多大的货,以防发生不测。而买参方大都是一些药房,如北京的同仁堂,因名头大,到人参市场去购参不但能买到好参,也能从中掌握行情,同时也能提升自己药店的知名度。
古时人参交易和今天大体相同,只是议价过程不同。就是现在,一方和另一方正在议价时,第三方是不得半路插入议价的,只有一方退出了第三方才可进行议价。
总而言之,交易的关键还是看你是否掌握市场的行情。